糖皮质激素药理精简
体内代谢
★80%与皮质激素运载蛋白(CBG)结合,10%与白蛋白结合,结合者无活性。雌激素治疗、妊娠可使CBG增加,可反馈性引起ACTH释放,维持游离型水平;肝肾病CBG减少,游离型激素增多。
激素肝脏中转化,肾脏排泄,肝肾功能不全时,血浆t1/2可延长。可的松与泼尼松在肝脏中羟化为氢化可的松和泼尼松方有活性;严重肝功能不全病人只宜用氢化可的松或泼尼松龙。
激素与苯巴比妥、苯妥英钠、利福平等肝药酶诱导剂合用加快分解,激素需增量。
甲亢时肝灭火激素加速,t1/2缩短;泼尼松龙不易灭火。
★药理作用
★1.代谢:
糖:增加肝、肌糖原;升高血糖。机制:促进糖异生(特别肌肉蛋白);减慢糖酵解;减少利用。
蛋白质:增加分解,负氮平衡;大剂量抑制合成(须合用蛋白质同化类激素)。
脂肪:短期无影响;大剂量长期脂肪再分布,向心性肥胖(满月脸,水牛背)。
核酸:影响物质代谢。
水、电解质:弱盐皮质激素作用;利尿作用,增加肾小球滤过率,拮抗抗利尿激素;减少小肠对Ca吸收和抑制肾小管对钙重吸收促进尿钙排泄。
2.允许作用:促进其他激素发挥作用。
3.抗炎作用(强大)
早期,增高血管紧张性、减轻充血、降低毛细血管通透性,抑制白细胞浸润及吞噬反应,减少各种炎症因子释放,减轻水肿、渗出,改善红肿热痛。
后期,抑制毛细血管和纤维母细胞增生,抑制胶原蛋白、黏多糖合成及肉芽组织增生,防止粘连及瘢痕形成,减轻后遗症。但使用不当:感染扩散;创面愈合延迟。
4.免疫抑制:抑制移植排异反应;皮肤迟发过敏反应;自免疾病一定近期疗效。机制:干扰淋巴组织在抗原作用下的分裂和增殖,阻断致敏T淋巴细胞所诱发的单核细胞和巨噬细胞的聚集等。
5.抗过敏:减少肥大细胞脱颗粒产生的过敏介质。
6.抗休克:严重休克,尤其感染中毒性休克。机制:抑制炎症因子,恢复微循环;稳定溶酶体膜,减少心肌抑制因子;扩张痉挛收缩的血管、兴奋心肌、加强收缩力;提高内毒素耐受力。目前缺乏有效抗病毒药物,病毒性感染不一般用,以免机体防御能力减低使感染扩散加剧。
7.退热作用:严重的中毒性感染。机制:抑制中枢对致热源的反应、稳定溶酶体膜、减少内源性致热源释放。
8.血液造血:RBC、Hg增加;大剂量PLT增加、提高纤维蛋白原浓度、缩短凝血酶原时间;中性粒细胞释放入血而增多,但游走、吞噬、消化、糖酵解功能减弱;肾上腺皮质功能亢进者,淋巴细胞减少,淋巴组织萎缩,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者,淋巴组织增生,淋巴细胞增多。
9.中枢:提高兴奋性,长期大量可引起欣快、激动、失眠,诱发精神失常;降低电兴奋阈,诱发癫痫。精神病、癫痫患者慎用;大剂量儿童致惊厥。
10.骨骼:骨质疏松,诱发骨折,尤其脊椎骨,压缩性骨折、鱼骨样及楔形畸形。机制:抑制成骨细胞活力,减少骨中胶原合成,促进胶原和骨基质分解,骨质形成障碍。
11.心血管:增加对活性物质的反应性,可出现高血压;血脂异常,出现高脂血症。机制:水钠潴留、血脂升高。
★不良反应
★1.消化系统:刺激胃酸、胃蛋白酶分泌,降低黏膜抵抗力,诱发加剧溃疡,甚至出血或穿孔。少数可诱发胰腺炎或脂肪肝。
2.诱发或加重感染:长期应用可诱发或潜在病灶扩散,尤其免疫力降低的白血病、再障、肾病综合征等更易发生;肺结核、淋巴结核、胸膜结核、腹膜结核等应综合用抗结核药。
3.医源性肾上腺皮质功能亢进:激素过量,停药后症状可自行消失,必要时加用抗高血压、抗糖尿病治疗及饮食治疗。
4.心血管:高血压和动脉粥样硬化。
5.骨质疏松、肌肉萎缩、伤口愈合延迟:骨质疏松多见儿童、绝经、老人;负氮平衡影响生长发育;孕妇偶可引起胎儿畸形;长期高脂血症,中性脂肪栓子易黏附于血管壁,阻塞软骨下的骨终末动脉,血管栓塞造成股骨头无菌性缺血坏死。
6.糖尿病:长期应用,代谢紊乱,约半数出现糖耐量受损或糖尿病(类固醇性糖尿病);这类患者对降糖药物敏感性较差,应尽量减少激素用量,最好停用,如不能停用,应酌情给予口服降糖药或注射胰岛素。
7.精神病或癫痫
★停药反应
★1.医源性肾上腺皮质功能不全:长期大量使用,减量过快或突然停药,尤其感染、创伤、手术等严重应激情况下,可引起功能不全(萎缩)或危象,出现恶心、呕吐、乏力、低血压和休克等。
防治:缓慢减量。停用极速后连续用ACTH7天左右;停药1年内应激情况应及时给予足量激素。(停用激素后,ACTH的功能一般需要3-5个月才能恢复;肾上腺皮质对ACTH起反应机能的恢复约需6-9个月,甚至1-2年才能恢复)
2.反跳现象:对激素依赖或病情尚未控制,突然停药或减量过快而致病情复发或恶化,常需加量继续治疗,待缓解后再缓慢减量、停药。
★ 禁忌 ★精神病(过去或现在)和癫痫;活动性溃疡;新近胃肠吻合术;骨折;创伤修复期;角膜溃疡;肾上腺皮质功能亢进;严重高血压;糖尿病;孕妇;抗菌药不能控制的感染(水痘、麻疹、真菌感染等)。
★ 用法与疗程 ★1.冲击:急、重。氢化可的松,静脉,首次-mg,一日可超过1g,以后逐渐减量,3-5天疗程。宜应用氢氧化铝凝胶等防治溃疡出血。
2.一般剂量长期:结缔组织病、肾病综合征。泼尼松,口服,日10-30mg,tid,获得临床疗效后减量,每3-5天减量1次,每次按20%左右递减,直到最小有效维持量。
维持量两种用法:
①每日晨服(ACTH昼夜节律):每晨7-8点给药1次,用短效可的松、氢化可的松;
②隔晨给药:早晨7-8点给药1次,中效泼尼松、泼尼松龙。
撤药或停药指征:
①减至正常基础需要量,长期观察病情稳定;
②治疗效果差,不宜再用,应改药;
③严重副作用或并发症。
3.小剂量替代:急、慢性肾上腺皮质功能不全(肾上腺危象、艾迪生病)、脑垂体前叶(腺垂体)功能减退及肾上腺次全切除术后。可的松12.5-25mg,氢化可的松10-20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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