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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首市城乡居民医保慢性病政策解答

1、什么是慢性病?

答:慢性病全称是慢性非传染性疾病,不是特指某种疾病,是无法彻底治愈,需要长期治疗、护理的疾病。

2、慢性病有哪些病种?

答:我省居民医保慢性病分普通慢性病和特殊慢性病。其中:常见慢性病29组,特殊慢性病20组。

普通慢性病29组:

1.高血压(Ⅱ、Ⅲ级);2.心脏病并发心功能不全;3.冠心病;4.心肌梗死;5.脑出血及脑梗死(恢复期);6.慢性阻塞性肺疾病;7.慢性溃疡性结肠炎;8.慢性活动性肝炎;9.慢性肾炎;10.饮食控制无效的糖尿病;11.甲状腺功能亢进;12.甲状腺功能减退;13.癫痫;14.帕金森病;15.结核病;16免疫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17硬皮病;18.晚期血吸虫病;19.银屑病;20.白癜风;21.艾滋病机会性感染;22.白塞氏病;23.肌萎缩;24.支气管哮喘;25.精神障碍(非重性);26.肾病综合征;27.结缔组织病。28.股骨头坏死;29.严重阿尔茨海默症;

特殊慢性病20组:

1.系统性红斑狼疮、2.重症肌无力、3.风湿(类风湿)性关节炎、4.再生障碍性贫血、5.白血病、6.血友病、7.重性精神病、8.恶性肿瘤、9.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期)、10.器官移植抗排治疗、11.心脏换瓣膜术后、12.血管支架植入术后(一年内)、13.强直性脊柱炎、14.肝硬化(失代偿期);15.肝豆状核变性;16耐多药肺结核、17脑瘫(小于7岁)、18骨髓增生异常综合症、19淋巴瘤、20骨髓瘤

3、腰腿疼和慢性胃炎一辈子了,为啥申请不了慢性病?

答:我们平常说的长期病和带慢性两个字的病不一定是居民医保认定的慢性病。像慢性胃炎、长期腰腿疼、长期牙疼、慢性中耳炎等等通俗说的慢性病不在我省专家审定的慢性病范围内,不属于居民医保报补慢性病病种。

4、为啥得了高血压、脑梗申请也没批下来?

答:这有两种可能:一、慢性病申请后要符合慢性病的条件才能批下来,其中病情要达到慢性病要求是很重要的一个条件。高血压、脑梗等慢性病的认定有病情要求。高血压必须达到2级以上,虽然是高血压,如果没有达到二级以上、仅仅高血压一级,脑梗不是恢复期脑梗,不符合居民医保慢性病标准,就批不下来;二、申请材料不全。

5、慢性病申请需要哪些材料?

答:近医院诊断的相关材料(诊断证明、病历、化验报告单等)、身份证复印件、2张照片、联系方式。

6、需要办理慢性病到哪里交材料?

答:每个乡镇便民服务中心都有居民医保服务窗口,代办居民医保业务,当然也包括代收慢性病申请材料。代办窗口在接待时会一次告知办理所需材料,收取申请材料时会交给申请人材料接收单。

7、哪些地方能咨询慢性病问题?

答、村卫生室、医院、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医保窗口、政务中心医保窗口均可咨询慢性病有关问题。

8、慢性病用药在私人门诊和药店购买能报吗?

答:根据安徽省有关文件,私人门诊和药店尚未纳入我市居民医保管理范围,在私人门诊和药店购买慢性病用药无法报销。慢性病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医院)医院购买才能报销。

9、医院拿药时报销?

答:我市慢性病患者拿慢性病本、身份证在乡镇卫生院、医院治疗慢性病拿药时均能报销。医院拿慢性病药物只能拿回来报销。

10、医院拿了慢性病药不能报销?

答:慢性病用药报销要符合以下条件:一、要在国家居民医保用药目录内;二、要符合申请的慢性病用药需求;三、报销总额未达到封顶额。只有符合以上条件,慢性病用药才能报销。

11、治胃炎的药是不是可以跟高血压、糖尿病一块按慢性病报?

答:慢性病只能报销跟申请的病种治疗有关的药,不允许搭车报销,更不允许其他人拿慢性病人的慢性病本拿药报销。

12、慢性病报补比例是多少,封顶吗?

答:年,我市居民医保普通慢性病报补比例是纳入报补范围的费用的75%,封顶元。特殊慢性病按住院报销政策,比例和封顶与住院报销一样。

界首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界首市医疗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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