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起,门诊特定病医院
街坊们看过来!根据《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的通知》(佛府办〔〕60号)的相关要求,自年1月1日起,参保人须在选定的两家市内定点医疗机构享受门诊特定病种(以下简称门特)待遇,在非选定医疗机构发生的门特费用是不予核报的哦!
下面,发布君为大家送上门诊特定医院的办理攻略,赶紧收好哦!
哪些病种需要办理选定手续?
佛山市门诊特定病种定点就医的病种目录及基金支付限额标准。
办理注意事项
1、选定医疗机构确认
参保人年起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门特待遇结算的前二家定点医疗机构,默认为参保人门特待遇定点就医的两家选定医疗机构。如无办理选定医疗机构变更手续的,以后年度均默认在该两家选定医疗机构享受门特待遇。
已办理长驻(住)异地就医申请及门特市外就医申请的参保人,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按上述办法执行。
2、选定医疗机构变更
参保人一个自然年度内只可办理一次选定医疗机构变更,持社会保障卡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佛山市门诊特定病种选定医疗机构变更申请表》(附件1)到参保所属社保机构或任一定点医疗机构驻院医管办申请办理变更手续。
选定医疗机构变更手续办理后即时生效,参保人在新选定医疗机构新发生的门特费用即可纳入医保报销。
3、门特待遇结算
参保人在选定医疗机构发生的门特费用按规定纳入核报。同时享受门特和门诊慢性病种待遇的参保人在非选定医疗机构发生的门特费用不予核报,但不影响其门诊慢性病种待遇。
4、其他相关事项
(一)享受6种重症精神类病种的参保人暂不实行选定医疗机构定点就医。
(二)本文提及的有效身份证明是:中国内地居民提供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身份证遗失或过期的提供临时身份证;未成年人尚未办理身份证的可提供户口簿;港澳台籍的提供通行证;外籍人员提供护照。
(三)办理门特选定医疗机构变更手续时,非参保人本人办理的,需提供代办人的社会保障卡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知多D门诊特定病种包括哪些?
帕金森病、癫痫症、类风湿关节炎、地中海贫血、重症肌无力、甲状腺功能减退症、混合性结缔组织病、原发性干燥综合征、泌尿系统结石门诊体外碎石、耐多药肺结核、系统性红斑狼疮、糖尿病、慢性乙型肝炎/慢性丙型肝炎、器质性心脏病(心功能评级2级以上)、高血压病、脑卒中或其他脑器质性疾病、白内障门诊手术治疗、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友病/血友病(凝血因子治疗)、慢性肾小球肾炎、肾病综合征、慢性阻塞性肺气肿并反复发作、肝硬化(失代偿期)、尿毒症门诊透析治疗、重型β地中海贫血。
佛山市定点医疗机构驻院医管办名单汇总
来源
禅城社保、佛山人社
责编
肖婷英
禅城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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